會啊!這
是真要辦成了,不但級別馬上上到副科,而且也能豐富任職經(jīng)歷。說不定三五年努力下來,就能混個縣局副局長干干。
或者調(diào)回市局刑警支隊,禁毒支隊擔任副職之類的。前
景相當美妙。好
在王為最終還是保持了頭腦清醒,知道酒桌上的話是當不得真的。洪峰肯定不會放人,這只是一個方面的原因,另外,他也沒打算真的下縣里工作。畢
竟在另一個時空,他的主要工作經(jīng)歷都是在市局,腦海里裝著的,也大都是市區(qū)的各種案件和記憶,留在市局,才能將“先知先覺”的優(yōu)勢發(fā)揮到極限。一下到通遠縣,“王神探”的耀眼光環(huán)立馬就要弱上一大半。當
然,就算沒有“先知先覺”,單純靠真本事,王為也能輕松勝任一個縣局的刑警大隊長。
在另一個時空,王為可是全省都小有名氣的刑偵專家,還是很有能耐的。
就那二愣子的脾氣讓他始終是個干活的命,當不了官。盡
管如此,金縣長這個玩笑話,還是讓王所的虛榮心得到了很大的滿足,禁不住多喝了幾杯。多
喝幾杯的后果就是,接風宴一結(jié)束,王為就在通遠賓館直接睡死過去,一直到第二天早上醒來,腦子還有點嗡嗡地響,一顆心“砰砰”跳得厲害,就好像有一百個穿著牛皮靴子的黃巾力士,在一腳又一腳地猛踢他的心臟。
好好泡了個熱水澡,才終于緩解過來。
吃過早餐,王為直奔縣公安局看守所。
他得去訊問阮老四。
此番深入安浪國境內(nèi)抓人,可不僅僅是為了“雙十一搶劫殺人案”,更多的是為了青龍。
據(jù)說阮老四是目前為止,跟著青龍混過時間最長的家伙。一
般青龍很少有固定的合作伙伴。
或許他也有自己的鐵桿兄弟,但沒人知道是誰。雖
然人是王為從安浪國抓回來的,如今進了通遠縣看守所,就歸通遠縣局專案組管了,要提審,得辦手續(xù)。好在王為本身就是“雙十一搶劫殺人案”專案組成員之一,這個手續(xù)辦起來倒不太麻煩。況
且耿波已經(jīng)親口吩咐過,白嬌嬌和王為,不管什么時候想要提審阮老四和刀疤都可以,辦案民警要盡可能給予配合。耿
波當然不知道王為甘冒大險,深入安浪抓捕逃犯是為了追尋青龍的蹤跡,卻也隱約猜到,可能不僅僅是為了“雙十一案”那么簡單。
不管怎么樣,雙十一案告破,王為是頭號功臣,耿波自然要給他特別的臉面???
以預見的是,將來這個家伙只要不犯特別的錯誤,比如經(jīng)常性的上錯床,或者經(jīng)常性的打錯人,基本就沒有什么能阻礙他的上升通道了。最不濟,肯定也能在刑偵業(yè)務(wù)這一塊擁有一定的話語權(quán)。耿波是管業(yè)務(wù)的縣局領(lǐng)導,和王為這樣的“未來之星”搞好關(guān)系,很有必要。
王為辦好了手續(xù),直接去了審訊室。
阮老四壓根就沒有閑著,一大早就有縣局的同志在提審了。
也不怪縣局的同志那么積極,現(xiàn)在所有的嫌犯都逮著了,只要錄完阮老四和刀疤的口供,指認完現(xiàn)場,“雙十一搶劫殺人案”就可以偵查終結(jié),移交給檢察院。對
公安來說,這個案子就算是辦利索了。王
為一到,縣局的同志就很客氣地讓了位,和王為握手道別。
可見早就得到了耿波的特別關(guān)照,讓他們給市局和省廳的同志行方便。畢竟省廳和市局的同志遠來是客,他們訊問完了,就該回省里和市里去了。
通遠又不是什么讓人戀戀不舍的好地方。
其實這樣做當然是不合適的,按照規(guī)定,訊問嫌犯至少得有兩個人在場,眼下就王為一個,連個做記錄的人都沒有。
但很顯然,縣局的同志并不在乎這個規(guī)定。
公安機關(guān)從來都是嚴重的人手不足,尤其在基層派出所,這樣的規(guī)定更是難以落實下去,不要說正式民警遠遠不夠,就算是聯(lián)防隊員也忙得不可開交,一些并不要緊的案子,有時候就是聯(lián)防隊員在主辦。這也是沒辦法的事。
真要是什么都按規(guī)矩來,規(guī)范是規(guī)范了,那效率肯定慘不忍睹。
況且阮老四是王為冒著大風險深入坪山抓回來的,就算是王為一個人提審,也不用擔心王為和他“串供”,根本就不存在這種可能性。真
要別有用心,王為在境外的時候,有一百種辦法和阮老四“串通”。王
為一屁股在阮老四對面坐下來,點起了一支煙,一看阮老四那焉頭巴腦,兩眼發(fā)青的樣子就笑了。
縣局的哥們壓根就沒讓這家伙好好睡覺。阮
老四被王為收拾得鼻青臉腫,腦袋都被槍柄砸出了窟窿,別的手段是不大好給他上了,怕出問題。但讓他熬熬夜,消耗干凈他的體力卻是必須的。不然,這小子不知道厲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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